

规章制度
各岗位管理奖惩条例及标准
发布时间: 2011-03-24 点击数:190
1、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婚、产、丧、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员工上下班签到必须按时由本人签到,严禁事后签到,一人多签和代人签到,累计三次将给予行政处分。
3、工作时间擅自离岗30分钟内,通报批评,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
4、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态度恶劣,有师生投诉三人(次)以上者,经调查属实者,内部通报批评并罚款30元/次。
5、员工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打牌、在工作场所烧饭等。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罚款50元。
6、不及时完成处办公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部门办公会议上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视 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7、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和上报,造成严重后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