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章制度
处理传染性疾病应急方案
发布时间: 2011-03-24 点击数:89
一、 报告制度
1.学校医疗室根据医学传染性疾病分类发现疑似传染性病例,及时报告总务科或学校总值班(63121325)。
2.校医再确定是否是传染病,并采取隔离救治措施。
二、 消毒
1.总务科在第一时间通知对患者向所在二级学校和宿管,对患者宿舍和教室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消毒。
2.传染性较强得疾病患者对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采取临时隔离观察。
3.根据不同病例采取不同的消毒方式。
4.对消毒场所或教室要通风换气。
5.总务科根据传染性严重程度报告学校分管领导。
三、传染性疾病的控制
1.对患病学生在校医院无法治疗的,应及时送达治疗传染病的专业医院。
2.针对性地宣传预防知识传染知识。
3.患者未痊愈的情况下,禁止其他人探望。
4.凭医院诊断书才能返校学习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