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竞赛

南阳工业学校职业技能协会章程

发布时间: 2011-05-08 点击数:143

      

南阳工业学校职业技能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阳工业学校职业技能协会的宗旨是“培养全校师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达到本专业相应的技能要求”。协会的指导思想是“以会员为主体、以理论为依据、以专业为依托、以需求为向导、以实践为手段、以熟练为目的”。协会的目的是“造就高素质、能实践、会操作的熟练型技能人才。”

第二条            协会成员为南阳工业学校师生。

第三条            协会以教务科 实训科、机电系、经管系、信息系为主办单位。

第四条 活动安排

(一)组织会员参加实践操作训练、知识讲座、交流会、技能比赛、参观校外企业等活动。

(二)协会活动时间:利用课外活动和双休日及节假日统一组织会员,进行活动。

第二章    协会会员

       第五条 南阳工业学校的教师和具有南阳工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加入协会并成为会员。

       第六条 加入协会的条件:

(一)拥护协会章程;

(二)对职业技能有兴趣;

(三)能吃苦耐劳、自愿接受协会管理和监督者。

第七条 入会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经协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成为会员。

第八条 会员基本权利:

(一)会员有权按照本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协会,协会会员在享受权利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二)协会会员有权了解本协会的章程、组织机构;并有权对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议。

(三)协会成员有权参加协会的各种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并有权对协会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协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和监督;

(四)会员在校期间拥有会员资格,毕业或由于其它原因不再具有南阳工业学校学籍者自动退会。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维护协会的权益;

(二)协会成员应当遵守协会的制度,积极的参加协会的活动,努力完成协会的各项任务;

(三)担任协会职务的成员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章  协会纪律和管理

第十条 协会全体会员活动,一次无故不到者,予以协会内部通报批评处理,两次无故不到者予以留会查看处理,三次无故不到者予以开除协会处理。                      

第十一条 协会成员应遵守南阳工业学校的一切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不断提高技能和素养,对协会的各项要求要认真执行。

第十二条 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不能出现有辱学校和协会的行为。

第十三条 成员应按时参加协会的活动和技能训练,不得无故缺勤,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提前书面请假。

第十四条 在实操培训中,操作各种器械设备,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在操作过程中要爱护器械和各种仪器,量具,要遵守各培训场地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协会成员必须遵守职业技能协会章程,对违反本章程的会员,协会有责任劝告本人,对于多次违纪现象的和产生严重后果的会员,视其情节,报学校有关部门批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依据《南阳工业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解释权归南阳工业学校职业技能协会。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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