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 邓州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办)中心校、局直有关中学: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13】321号)以及省招办《关于2013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豫招中【2013】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3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普通中专招生是加快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职业教育工作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我们要以省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邓州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广泛的宣传动员,合理引导广大适龄青年积极接受普通中专教育,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把我市早日建成丹江口库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培养更多的高素质的劳动者。
二、实施原则:
1、积极宣传动员
各单位要及时将今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及学校、专业、计划等事项公布并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和本辖区内的适龄社会青年,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对普通中专的优势和特点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扩大宣传影响。
2、正确合理引导
要对初中毕业生进行正确的人生观教育和成才就业的理念教育,正确引导他们根据自身的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中等专业学校,及早成才、就业。及早回报家庭,服务社会,为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和把我市建设丹江口库区区域性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三、普通中专的招生计划:
1、2013年的“五年制和”“3+2”分段招生计划仍由省教育厅确定。(根据国家规定: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不再纳入“五年制”和“3+2”教育范围。)
2、 普通中专(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计划,市招办根据《2013年河南省普通中专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编印了《二〇一三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手册》,各位考生可根据此手册(将下发到每所学校、每个班级)选择需报的学校和专业。
3、除个别学校外,今年其它学校的招生计划一律面向全省招生。不再下达某校分市(县)的招生计划,请各位考生在选择志愿时留意。
4、各乡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人数(包括报考普通高中考生兼报普通中专的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数的20%左右。
四、报名、考试、录取工作
(一)报名
1、春季招生报名
普通中专春季招生的学校为教育厅公布的普通中专层次的招生学校(五年一贯制专科和“3+2”分段制不参加春季招生)。
普通中专春季招生对象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初、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录取的新生纳入2013年招生计划,普通中专春季招收的新生一律免试入学。
凡是符合条件的考生,招生学校可通知考生直接到校报到,春季招收的新生,也可随秋季招收的新生上传新生信息和办理录取手续。春季招收的新生一旦办理了录取手续,就不得参加秋季招生录取。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一年制普通中专,须提供新生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原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再办理录取手续。
2、秋季招生报名
①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专科(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2”)报名要求: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3+2”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五年制”和“3+2”的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报名工作随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工作进行。填报志愿时,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的志愿。
②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报名要求: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凡是参加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小中专志愿。考试报名的填报志愿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不参加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报名。
3、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填报志愿在“河南省教育厅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没有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的落榜考生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补报志愿,或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
4、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报名要求
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或高考准考证及身份证,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
(二)考试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3+2”和小中专文化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分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全省中招考号统一为12位,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位为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报考类别代码(0为不分类别,1为普通高中,2为普通中专,3为职业中学);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对考生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防止考生考场作弊。
(三)录取
录取工作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从参加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文化课考试并达到一定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各小中专学校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小中专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录取工作统一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
五:加强宣传工作
各中学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往届高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专教育,提高自身劳动素质。要热情为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提供服务,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要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今年的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不得采取任何手段限制学生自主报考学校。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要依据各乡校报考普通中专的学生人数计入对各单位全年工作的目标考评之中并下发通报。
邓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0一三年五月十五日